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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赴杉杉科技公司开展专利咨询服务
2009年07月15日
    企业某项技术已经发展成熟,难以有新的突破,专利工作遇到了瓶颈怎么办?针对企业的困惑,协会秘书长黄殿英和新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朱守云教授级高工于7月15日冒着高温酷暑,应邀赴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及20多位科技人员、知识产权主管答疑解惑,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杉杉科技主要生产石墨产品和锂电池的负极材料,市场占有率高达80%,其技术和质量可以与进口产品一决雌雄。近期,公司在专利工作中出师不利:一项纳米科技专利申请被驳回,一项被侵权的专利诉讼不赢反输了。而且,与公司相关的主要产品领域中日本的专利已经广为覆盖,如何突破其专利壁垒,寻求合理应用和发展,成为企业难以逾越的问题。

    朱守云教授没有直接给出回答,而是提出了一个令人为之一震的问题: 我们说保护妇女,能说与专利制度一样只保护20年吗?或者申请保护不批准,就不再保护妇女权利了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专利权就得承担这些“委屈”。因为各国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不是要简单地保护某个技术发明人,而是为了通过20年的“赎买”,既使新技术发明及时造福社会,又促进该领域技术在继承与创新的过程中周而复始地不断发展进步,从而使社会公众获得最大利益。因此,公开了技术的专利权是被用来有条件交易和实施的。企业专利工作最大的任务就是不断地申请新的专利去占领技术高地,而一旦获准专利权,就要抓紧交易、实施与维权,争取在有限年份里获得最大的收益。

    朱守云教授又结合自己从事科技开发、申报专利的成功实例,深入浅出地回答问题,给出了一些可操作的建议,引起与会技术人员强烈兴趣,开展了热烈的互动与讨论。他还表示可以就企业以上遇到的难题开展深入的项目咨询服务。

    黄殿英秘书长介绍了协会近期开展的企业咨询服务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引起公司杜总经理的高度关注,她不仅两个多小时全程参加会议,而且表示要与协会进一步通过项目合作,深入推动企业专利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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