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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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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12日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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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4年,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1073件,比上年增长65.3%;案件标的额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8.22%;办结案件986件,结案率为92%。年内受理的案件中,房地产交易和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案件为626件,占收案总数的58.3%;其他买卖合同争议案件171件,占收案总数的16%;金融证券等其他各类合同争议案件276件,占收案总数的25.7%。受理的案件中还包括股权转让、产权交易、资产转让、房地产包销、国债托管等新类型的合同争议案件,这些案件基本上涵盖发生在上海经济领域的大多数争议类型。(陈志春)
【上海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成立】2月6日,上海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揭牌成立。鉴于浦东是上海经济发展的高点和亮点,近年来招商引资每年都在50亿~60亿美元的高位,外商在浦东新区投资项目已超过1万家。随着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经济纠纷相应增多,为及时解决浦东新区的中外企业经济纠纷,上海仲裁委员会在浦东新区设立浦东国际仲裁中心。该中心是上海仲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受理浦东新区涉外经济纠纷的仲裁申请。该中心可以受理的案件包括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工程建设的国际招标,以及其他经济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是在中国或者在外国注册的中国或者外国的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上海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依据法律规定和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组织专家公正、快捷地处理双方争议。(陈志春)
【《中国仲裁公正宣言》在上海诞生】受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上海仲裁委员会组织数十位经济法律专家和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文学教授研究起草的《中国仲裁公正宣言》,经全国185家仲裁机构一致赞同,于9月镌刻在中国古城——西安大雁塔北广场“中国仲裁林”内的石碑上。上海仲裁委员会起草的《中国仲裁公正宣言》,主要阐明以下观点:仲裁的公正性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仲裁的生命所在。仲裁公正的基本要求是:仲裁程序合法规范,仲裁形象公道正派。在仲裁独立的前提下,秉持公心,明察公断,保证裁决公平合理。仲裁员的公正是实现仲裁公正的关键,仲裁员应该崇尚正义,主持公道。中国仲裁的公正建设期盼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陈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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