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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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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12日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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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专利申请的类型
我国目前有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可以是有形产品、例如医疗器械、电子元件;也可以是无形产品,例如药品配方、基因序列、化合物结构式;还可以是各种方法,例如检测方法、制备方法、种植方法;还可以是用途,主要指药品的新适应症。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而且必须是具有一定形态和结构的有形产品,例如复合层状材料、机械、家用电器等。
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可见于任何工业制造的商品,例如食品、药品、计算机、手机、电视、运动器械、卫浴器材、首饰、钟表、服装鞋帽等等。
2、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3、专利申请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使用一面。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向专利局受理处、各地的专利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4、浦东受理中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受理并审查专利申请文件
受理的专利申请范围:
1.境内申请人面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文件。
2.港、澳、台居民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
1.PCT申请文件。
2.境外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中间文件。
对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向申请人当面指出要求其改正或发出专利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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